工会基本常识问答(三十三)——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篇(5)
来源: 更新于:2020年12月3日() 阅读:次
基层工会组织的建立和撤销、合并
一、基层工会组织的建立
1. 成立工会筹备组,提出建会申请,组织职工申请入会。
2. 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,民主选举工会委员会、经费审查委员会、女职工委员会。
3. 选举常务委员会委员,工会主席、副主席,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、副主任,确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。
4. 向上一级工会报告选举结果。
二、基层工会组织的撤销、合并
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、合并工会组织,也不得随意把工会组织的机构撤销、合并或者归属到其他工作部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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